(二)需要
1.需要的含義
需要-是有機體內部的一種不平衡狀態,它表現在有機體對內部環境或外部生活條件的一種穩定的要求,并成為有機體活動的源泉。需要得到滿足后,這種不平衡狀態暫時得到消除,當出現新的不平衡時,新的需要又會產生。
2.需要的種類
按起源分可分為自然需要和社會需要:
自然需要:也稱生物學需要,此類需要由有機體內部某些生理的不平衡狀態引起,對有機體維持生命、延續后代有重要意義(對照生理性動機的概念看——注)
社會需要:人類特有的需要,反映了人類社會的要求,對維持人類社會生活、推動社會進步有重要作用
按指向的對象可分為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
物質需要:指向社會物質產品的需要
精神需要:指向社會精神產品的需要
※3.需要的層次理論
馬斯洛認為人的需求有以下五個等級構成:
1,生理的需要。 2,安全的需要。 3,歸屬和愛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 5,自我實現的需要。
馬斯洛認為這五種需要都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這些需要都是天生的、與生俱來的,它們構成不同的等級或水平,并成為激勵和指引個體行為的力量。并且需要的層次越低,它的力量越強,潛力越大。隨著需要層次的上升,需要的力量相應減弱。在高級需要出現之前,必須先滿足低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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