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④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第(一)條中1、2、3各項的要求。
②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均須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均須按規定選擇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4.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①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特別是所受獎懲情況,要如實填寫考試作弊受罰情況。
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②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③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④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戶籍所在地、工作單位等信息,且報考類別為“定向”,定向就業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⑤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考生報名時應當按要求填報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
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7.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3.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4.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入學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進行,初試科目參見學校當年招生專業目錄。
(二)初試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復試考試。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采取差額形式。
(三)復試包括專業課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復試科目及要求參見學校當年招生專業目錄。
(六)復試時間及具體要求,考生屆時可登錄研招網或學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四、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綜合情況,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須將檔案轉入學校;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五、學習年限、學費
學校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學年學費8000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學年學費12000元。
六、獎助學金
學校通過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助崗位、學業獎學金等,建立多元獎助體系,為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
七、專項計劃
學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不提前分配到具體專業,學校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專業不招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八、其他事項
(一)專業目錄所列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二)學校自命題科目(除外語科目外)考試均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報考學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會計(1253)專業的考生不適用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五)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考生須隨時關注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發布的網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試政策規定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報考。
(七)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學校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
(九)相關報名、考試、錄取等具體要求參照當年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招生期間,若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關規定為準。
(十)其他招生信息與本簡章不符的,須以本簡章為準。
(十一)本簡章由北方民族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