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擬招生計劃暫按《教育部關于下達2018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2018]6號)執行。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擬招生計劃,僅供考生報名時參考,實際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2019年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登錄延邊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查詢。
專業學位類別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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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類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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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領域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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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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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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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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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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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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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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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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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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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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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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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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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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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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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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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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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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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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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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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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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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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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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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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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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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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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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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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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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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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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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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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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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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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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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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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暫按6人,報考其它專業無效:
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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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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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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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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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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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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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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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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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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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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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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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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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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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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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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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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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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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醫學(不授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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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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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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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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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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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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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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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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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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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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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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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我校臨床醫學系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臨床醫學碩士研究生
(1)全日制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①臨床醫學、麻醉學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臨床醫學所含所有專業;②醫學檢驗專業畢業生限報臨床檢驗診斷學、臨床病理學專業;③醫學影像、放射醫學專業畢業生限報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
(2)成人、自考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具有《西醫醫師資格證書》和《西醫執業醫師證書》,且達到以下業務水平:獲得省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參加不少于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
2.口腔醫學碩士研究生
口腔科學專業畢業生限報口腔醫學專業。成人、自考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跨專業考生:具有《口腔醫師資格證書》和《口腔執業醫師證書》,且達到以下業務水平:獲得省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參加不少于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
(四)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美術學(1304L1)、藝術設計(1304Z1)專業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音樂(135101)、戲劇(135102)、舞蹈(135106)、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等專業領域的考生(包括應屆本科畢業生)須選擇吉林省延邊州招生辦公室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未取得認證證明的考生須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我校批準后方可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4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六、復試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體時間、地點請提前登錄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ybu.edu.cn/)查詢。
(二)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三)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及錄取資格。
(五)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體檢
我校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統一進行。
八、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二種。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享受國家少數民族照顧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學制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應用統計、國際商務、法律(法學)、教育碩士、漢語國際教育、體育碩士、翻譯碩士、工程碩士、農業碩士、風景園林、獸醫碩士、工商管理等12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制為二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學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體育碩士學費標準為12000元/人/年,藝術碩士學費標準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碩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學費標準每年(預計在20000元-25000元之間,具體按吉林省物價局批復為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不包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十一、研究生獎助體系(僅限全日制)
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專項獎學金、崗位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立,主要用于資助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補貼。第一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生源結構來確定。第二和第三學年則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家庭經濟狀況等)評定。每年重新評定一次獎學金,發放年限不
超過3年。學業獎學金標準與比例(暫行)見表。
研究生獎學業學金標準(單位:萬元/年,人)
培養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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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等級
|
獎勵對象、比例
|
額度
|
博士生
|
博一
|
A類
|
應屆碩士畢業生(含碩博連讀生)
|
1
|
B類
|
其他生源
|
0.8
|
博二
博三
|
一等
|
10%
|
1.2
|
二等
|
30%
|
0.8
|
三等
|
50%
|
0.5
|
碩士生
|
碩一
|
A類
|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應屆非定向生源(含推免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屆非定向生源
|
0.7
|
B類
|
其他非定向培養研究生
|
0.5
|
C類
|
定向培養研究生
|
0.3
|
碩二
碩三
|
一等
|
10%
|
1
|
二等
|
30%
|
0.7
|
三等
|
50%
|
0.4
|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碩士生每年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3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按10個月足額發放。
(四)專項獎學金。由學校設立或由社會、企業、個人捐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或特定學科/專業的優秀研究生。現我校有延邊成寶獎學金、三星獎學金、寶鋼獎學金、芙蓉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
(五)崗位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等。
(六)國家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其他
(一)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均須仔細閱讀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關報考條件、考試科目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及說明,凡因未經閱讀而導致的差錯,我校概不負責。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或以上)不同層次的學位。
(三)我校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查詢、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成績、錄取人員名單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http://grad.ybu.edu.cn/)。
(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頒發雙證,學歷證注明“非全日制”。
(五)非全日制培養方式為假期授課。
(六)非全日制與全日制采用統一試卷。
單位代碼: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433-273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