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
一、對于報考京內招生單位的考生,須按《公告:報考單位-北京報考點一覽表》選擇報考點。(參見公告二、公告三、公告四)
二、對于報考京外招生單位的考生:
(一)報考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須選擇1188中國科學院大學作為報考點。
(二)“業務課2”科目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考試科目代碼第1位為“5”的,須選擇1116 北京建筑大學為報考點。
(三)除上述兩種情況外:
對于畢業院校(不含藝術類院校)設有報考點的應屆畢業生(考試方式為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和法碩聯考),須選擇所在院校報名考試。
對于畢業院校沒有設立報考點的應屆畢業生、藝術類院校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等三類考生:
Ø 考試方式為“管理類聯考”的,應選擇:1115北京印刷學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學院、1131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Ø 考試方式為“法碩聯考”的,應選擇:1153中國政法大學、1166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Ø 考試方式為“全國統考”的,應選擇:1105北京工業大學、1107北京理工大學、1108北京科技大學、1110北京化工大學、1133中國傳媒大學、1137北京物資學院、1154北京聯合大學。
特別提示:報名期間,將根據各報考點的最大容量,結合已報名繳費考生人數,適時關閉相應報考點接收報考京外招生單位考生報名的功能,請報考京外招生單位的考生及時選擇其他報考點報名。
原文標題:公告一:北京市報考點選擇規定
原文鏈接:https://www.bjeea.cn/html/yk/sszkzc/2020/0918/76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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