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在即,考研小伙伴們準備的如何,再忙也要記得關注院校官網的信息哦,尤其是目標院校的考研信息,千萬不容錯過。小編會及時更新各院校2023年的招生信息。下面小編整理了“2023推薦免試:喀什大學2023年推薦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的內容!快來看看!
推薦和招收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維吾爾語言)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是教育部根據新疆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專門實施的一項高層次人才特殊培養計劃,重點為國家和自治區培養一批熟悉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和法律事務,能夠熟練駕馭漢語和維吾爾語言的高層次教學、研究、翻譯和文秘及法律人才。為提高推免研究生的招生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推薦工作,維護本科學生的切身利益,保證推免生質量,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和自治區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堅持以德為先,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原則,注重一貫表現,對學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學習成績、學術能力、科研素質和勞動意識等進行全面考察、綜合評估,寧缺勿濫、擇優推薦。
第三條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堅持標準、過程、結果透明,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校紀委、研究生處、教務處、學工部、維穩處、中國語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推免實施辦法,負責推免工作的組織、審議等工作。推薦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凡有親屬參加選拔的人員,一律回避。
第五條中國語言學院成立由院長、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主管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學的院領導、班主任、主要任課教師、教學秘書、研究生秘書等5-7人組成的推薦工作小組,制定推免實施方案,負責資格審核、遴選、推薦等各環節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推薦對象
就讀中國語言文學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母語為漢語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留級學生,母語為非漢語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民考漢應屆本科畢業生。)
第七條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品德優秀,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 學習勤奮,刻苦鉆研,成績良好;在學期間歷年的學習成績總評排在本校全年級相同專業學生的前列,綜合平均成績不低于該專業全體學生的總平均成績。成績核計以學校教務系統成績為準。
3. 專業能力較強,志愿從事維吾爾語言的教學、研究、翻譯工作,對維吾爾語言學習興趣濃厚,具有較好的表達溝通能力,有一定學術研究興趣和潛力。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測試標準。
5.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6.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第八條推薦在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中進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推薦。
1. 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現突出,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反對“三股勢力”及其活動、反對非法宗教活動、抵御宗教向校園滲透,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斗爭中或其他社會公益活動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
2. 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或學校評定的各類獎學金獲得者;
3. 專業業務實踐能力突出,口語表達、口譯優秀;
4. 在學期間參加英語四、六級考試,獲得相應合格證書;
5. 在學期間參加科研創新活動或學科(專業)競賽,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或公開發表科研論文。
6.大學就讀期間應征入伍并退出現役。
第九條推薦工作基本流程包括:推免宣傳、發布推免招生方案和計劃、學生申請、學院初評公示、學校審核公示、報送推薦名單及材料、接收學校復審確認等環節。
第十條申請攻讀喀什大學“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我校或疆內其他高校學生,須按要求填報以下申請材料:
1. 《喀什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 《喀什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審核表》;
3. 《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4.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5. 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6. 大學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 在校期間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8. 在校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證明的原件、復印件;
9. 加蓋就讀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成績單(須含總成績及班級、年級排名)原件;
10. 其他申請材料涉及的有關證明材料(須證明單位蓋章)。
前述佐證材料的原件在審核后均退回申請人。
第十一條申請喀什大學“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校內學生,申請材料須在9月16日前報中國語言學院推薦工作小組,推薦小組完成資格審查、遴選并公示。公示期內,推薦結果有疑議的,由推薦單位負責復核、解釋。
第十二條申請攻讀疆內其他高校“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學生,須按被申請學校要求填報申請材料,參加由接收學校組織的資格審查和遴選。
第十三條推免審核包括申請人資格審核、材料審查兩個方面,推薦小組以集體審議、集體表決方式進行。獲得推薦小組成員2/3(含)以上多數同意者,視為通過并予以推薦。學院須建立完整的推免工作檔案且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十四條推薦就讀專業、推薦名額與名單
2023年我校推免就讀專業為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其他高校以其接收推免專業目錄為準。
推薦名單根據推薦條件、專業成績、學生的綜合表現等額推薦。
第十五條推薦名單按規定在校內進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即為通過推薦。公示期內對推薦結果有疑議的,由推薦單位負責復核、解釋。
第十六條申請人、推薦工作小組成員須嚴格按照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定開展工作。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國家相關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通過推薦的我校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簡稱“推免服務系統”)辦理報名、注冊、交費等相關手續。未在網上報名的推免資格無效。
第十八條申請推免學生提交的材料中,涉及姓名、專業等學籍相關信息務必真實、準確,與學信網數據一致。
學生基礎學籍數據由學生工作部學籍管理科負責,由申請人復核確認。學信網數據信息與本人所持信息不一致的,須及時請求學籍管理協調學信網進行更正處理。
凡因校對疏漏出現信息錯誤,導致喪失推免資格的,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
1.思想政治與道德品質審查不合格的;
2.有違紀行為并受過處分者
3.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未通過網上報名,完成網上推免程序的;
5.具有其他限制性政策條件,不適合推薦的;
6.經查實有其他違反招生規則情形的。
第二十條推免工作期間,我校按規定受理考生推免報名咨詢、維權申訴和違紀違規舉報并在上級規定的時限內答復當事人,書面答復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推免咨詢和申訴受理電話:
研究生處0998-2899185
中國語學院0998-2899103
違紀違規投訴受理電話:
0998-2899055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喀什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喀什大學
2022年9月12日
原文標題:喀什大學2023年推薦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原文鏈接:https://yjsc.ksu.edu.cn/info/1170/2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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