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要求,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以提高選拔研究生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推薦,著重突出對推免生的創新精神、科研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結合學校實際,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 推免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確保推免標準嚴格明確、推免程序高度透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研究生院、監察處及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組成。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并確定全校推免的學生名單。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日常工作。
第四條 各院(部)成立7——13人組成的推免評審小組(人數為單數),由學院院長、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研究生或科研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學科帶頭人或專業負責人、2——3名教授代表等人員組成,負責本院(部)的推免工作。各院(部)成立3——5人組成的推免監督小組(人數為單數),由本單位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書記擔任監督小組組長,成員包括本單位紀檢委員和學生代表。
第三章 推免名額及條件
第五條 我校推免名額由教育部確定,包括研究生支教等推免計劃,各院(部)推免名額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決定。
第六條 本科生推免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學風端正。各學年品德評定為良好及以上,未受任何處分或受過處分且已解除,學術方面無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已通過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體育課考核成績合格,健康狀況達到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4.學習成績優良,具備較好的外語水平,外語達到國家四級合格標準(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英語專業學生要求通過專業四級),直博生外語達到國家六級合格標準(英語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5.推免生原則上前三學年平均智育成績不低于80分,且無未通過課程。
6.各學院按照申請推免學生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包括智育成績(占85%)和綜合素質(占15%)兩部分。綜合素質是指學校教育過程中培養形成的體現學生德育、創造性、實踐性和個性發展的素質,包括科技學術與創新(占70%)和個性發展素質(占30%)兩部分。科技學術與創新活動主要包括科技競賽、發明創造、科研成果、學術論文等;個性發展素質主要包括德育方面的操行評等、社會實踐、志愿活動與社團活動和文體特長等。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 = 智育平均成績× 85% + 綜合素質得分× 15%
綜合素質得分 = 科技學術與創新得分×70% +個性發展素質得分×30%
第七條 在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品德優良,智育平均成績65分以上,無未通過課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單列計劃:
1. 參加學生競賽(詳見附件1)且個人項目獲全國二等獎(銀獎)及以上獎勵的,可獲得推免生申請資格;集體項目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 按照排名順序,前兩名可獲得推免生申請資格,如有人放棄,依次遞增;所有獎項以最高等級計,不重復計算。獎項獲獎日期截至推免當年8月31日。
2.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1篇SCI、SSCI論文或2篇EI或2篇A+收錄論文(中文A+論文發表的期刊須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最新版))收錄,且同時滿足《中國學術期刊排行榜》(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武漢大學(最新版))評價),可獲得推免生申請資格。發表論文日期截至推免當年8月31日(有錄用通知,須在入學前見刊,并提供科技查新檢索的相關證明)。
3.在道德品質、學術領域、科技創新、文藝、體育等方面具有非凡才能或作出突出貢獻,并對學校、黑龍江省乃至全國產生廣泛的積極影響者,同時具有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素養及發展潛力,經其所在學院推免評審小組推薦,可申請單列計劃。
第八條 單列計劃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推免生總計劃數的6%,申請單列計劃的學生至少有2名相關專業教授為直接推薦人,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考核,進行答辯,確定擬推免資格,并將學生基本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全校公示。
第九條 轉專業學生應在轉入專業申請;校際交換學生以在本校內學習成績進行排名。
第十條 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和研究生支教團計劃等專項計劃,計劃指標單列,具體條件參照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一條 各院(部)根據本辦法及本單位各個專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審核備案后向本院(部)師生公布執行。若各院(部)擬修改實施細則,應至少提前一年組織修改,提前一年對師生公布,并及時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第四章 推免工作基本程序
第十二條 推免工作一般在第七學期初開始,主要針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單列計劃先行實施,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各院(部)協同組織實施。
1.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本院(部)報名。
2.各院(部)對報名學生資格進行審核,并由院(部)評審小組評審后按綜合成績排序,根據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分配的名額擬出推薦名單,并在本院(部)進行公示。如公示出現異議,且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情況,減少或取消該院(部)本年度的推免名額。
3.各院(部)對于確定的擬推薦名單無異議后,將推薦決議和推薦學生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教務處。
4.教務處負責匯總各院(部)報送的相關材料,并將確定后的擬推免人選提交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同時將推免學生材料移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負責后續的推免工作。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由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本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教務處報擬錄取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核并建議取消其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入學資格。
1.在獲得推免資格后受到紀律處分且畢業前未解除者;
2.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屬實者;
3.未獲得學士學位者。
第十四條 其他規定與本辦法不符之處,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自2018年3月5日起施行。原《東北林業大學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東林校教〔2016〕10號)同時廢止。如與國家政策有沖突,以國家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
學生競賽認定項目
下列21個項目為大學生競賽認定項目,如有新增項目,由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1.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2.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3.全國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
4.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5.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
6.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
7.全國大學生軟件創新大賽
8.全國大學生智能汽車競賽
9.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
10.“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
11. 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12. 全國大學生交通科技大賽
13.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14. 全國大學生物流設計大賽
15. 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
16. 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
17.“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大賽
18. ACM-ICPC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
19. iGEM國際遺傳工程機器設計大賽
20. IFLA國際學生風景園林設計競賽
21. 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MCM/ICM)
以上是研線網為考生整理的“東北林業大學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的相關內容,希望對2019考研的同學們有所幫助,祝2019考研的小伙伴們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