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研究生招生單位的研考復試陸續啟動。在研考復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違法犯罪行為。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MBA復試的考生一定不要觸碰底線,認真備考。
★ 北京教育考試院(MBA復試備考須知)
★ 研招辦有關負責人: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去年9月聯合對外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于情節嚴重。《解釋》還明確了代替考試犯罪的處理規則、考試之前被查處的組織考試作弊行為屬犯罪等問題,并對“作案器材”進行了詳細解釋。
★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涉及面廣。在這三類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直接規定為“情節嚴重”;因作弊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也明確規定為“情節嚴重”;多次組織考試作弊,組織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同樣規定為“情節嚴重”。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所涉考試的不同,組織考試作弊或者提供作弊器材等幫助的違法所得數額相差較大,基于嚴厲懲治組織考試作弊犯罪的考慮,將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也規定為“情節嚴重”。
MBA復試的考生一定要遵守復試規則,認真備考。
以上就是環球網校MBA考研頻道為考生提示的內容,2020年MBA復試:警鐘長鳴!研考復試陸續啟動,組織考試作弊屬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