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簡介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運用心理學理論、方法,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活動及其客觀規律的科學,即從心理活動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學科。從犯罪心理學目前研究的情況來看,可以區分為狹義的犯罪心理學和廣義的犯罪心理學。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只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其中包括犯罪人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等等。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則不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而且研究有犯罪傾向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以及被害者、證人、訴訟過程中司法人員的心理和罪犯改造過程中的心理,等等。因此,有些學者將犯罪心理學視為犯罪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同犯罪社會學一樣,他們都是從一個側面研究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條件,探討犯罪的規律,尋求控制和預防犯罪的對策。這是很有道理的。這說明犯罪學與心理學的聯系密切,同時也反映了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相互交叉、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發展趨勢。
研究內容
我國犯罪心理學采取廣義犯罪心理學的體系。其研究的主要內容是:
①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和體系。
②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
③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發展變化。
④犯罪人在不同情景中的心理。
⑤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例如殺人犯心理、強奸犯心理、搶劫犯心理等等。
⑥變態心理與犯罪。
⑦偵查、審判、作證等活動中的心理等等。
⑧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
⑨犯罪預測和預防心理學問題。
研究對象
既然犯罪心理學的定義有“狹義說”和“廣義說”兩種觀點,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研究對象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對象是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也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是其研究對象。犯罪心理是指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各種心理特征的總和,如犯罪動機、犯罪人格、犯罪思維模式、反社會的價值觀念等。犯罪行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犯罪心理支配下,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觸犯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一方面,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相互區別,各有自身特點。犯罪心理具有內隱性、獨立性與預先性的特點;而犯罪行為則具有外顯性、依存性與延后性的特點。另一方面,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相互聯系,互為因果。其一,先有犯罪心理,才有犯罪行為。其二,要剖析犯罪心理,必須先了解犯罪行為。其三,犯罪行為的性質往往由犯罪心理狀況而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即是依據犯罪心理狀況而區分。
廣義研究對象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對象,除了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對象以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即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范圍頗廣,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確定:
(1)研究對象所涉及的行為人的范圍
①犯罪人:它是指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這是犯罪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對象。
②一般違法人:是指觸犯刑法,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被認為是犯罪者,或實施了違反治安法規的行為并為治安部門所處理者。
③虞犯:虞犯者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通常根據某個人的品性和環境,預測其將來有可能發生觸犯刑事法律行為。虞犯者一般是指: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者;經常出入不良場所者;經常逃學或離家出走者;參加不良組織者;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兇器者;人格有嚴重缺陷者。犯罪心理學把虞犯者作為研究對象,是出于防止他們演變成犯罪人的考慮。要用心理學的原理研究他們演變為犯罪人的過程及其規律,提出預防對策建議。
④刑滿釋放人員與解除勞教人員。這些人員中有一些未真正矯治好的,容易再度犯罪,而且許多重大案件都是他們所為,對社會危害極大。
⑤揭露與懲治犯罪的公安司法人員。其研究目的是為了這些人員心理素質的培養與教育,提高辦案質量。
⑥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的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著罪犯犯罪心理矯治的成效。
(2)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課題
主要包括:犯罪心理結構、犯罪心理成因、犯罪心理類型、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被害人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以及罪犯矯治等)以及其他有關課題。
學科性質
(一)犯罪心理學是一門介于犯罪學與心理學之間的交叉學科
犯罪心理學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大量其他學科的影響,但是對其影響最大的學科是犯罪學和心理學。犯罪心理學既是犯罪學的分支學科,又是心理學的分支學科。不過,犯罪心理學并不是犯罪學部分領域與心理學部分領域的簡單拼湊,它是運用心理學的理論與方法,研究犯罪人的心理與行為以及犯罪對策的一門學科。
(二)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偏重于社會科學的綜合性學科
犯罪是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是一定歷史條件下多種社會矛盾和利益沖突的綜合反映。犯罪心理學的理論學說和研究方法,既涉及自然科學領域,又涉及社會科學領域。一方面,犯罪人具有生物屬性的特征,無論是犯罪心理的形成還是犯罪行為的發生,都離不開一定的生理機制的作用,因而犯罪心理學不能不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的性質。另一方面,某一個個體或群體的犯罪,往往是社會因素起著主要作用,是消極的、不良的客觀社會現實在犯罪人頭腦中的反映。因此,犯罪心理學具有明顯的社會科學的性質。
(三)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兼有理論性和實踐性特點的學科
犯罪心理學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與發展變化的規律等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從這一角度看,它是一門理論學科。但是,犯罪心理學從其研究犯罪心理類型與犯罪心理預防等方面來看,其又是一門具有很強實踐性的應用學科。
(四)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學科
許多科學研究的結論只具有相對性,絕對準確的預測是難以做到的。這一點在犯罪心理學中體現得更為明顯,影響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為發生的因素很多,相互作用機制極其復雜,因此,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各種結論并不完全適用于任何犯罪人和任何犯罪情景。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無價值,其所揭示的犯罪規律是有助于犯罪預防和控制的。進一步提高研究結論的可靠性,是犯罪心理學研究者所面臨的極具挑戰性的任務。
實踐任務
雖然犯罪心理學在犯罪學科中處于理論學科的地位,但其又是一門具有很強實踐性和應用性的學科,研究犯罪心理學主要是為了解決司法實踐中產生的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問題。
1、通過對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發展變化規律的研究,為司法實踐部門發現、打擊、揭露、預防犯罪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和方法,增強了司法實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了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及矯治等環節的辦案質量和工作效率。犯罪心理學的理論知識應用于刑事司法實踐,取得顯著效果。如犯罪心理測試技術應用于刑事偵查活動和在監獄系統廣泛開展犯罪心理矯治等。
2、犯罪心理學研究成果的廣泛宣傳和普及,為家庭、學校和社會提供了一些科學知識,能夠更加及時發現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使上述教育更具備人文關懷的精神,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3、通過對犯罪的預測與預防的研究,可以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提高整個社會的防范意識,有效減少和控制犯罪發生率,達到了社會秩序穩定和安寧。如“犯罪綜合動因論”的觀點認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為的發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此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來預測犯罪動向,及時掌握犯罪發展趨勢,盡可能減少犯罪誘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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