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復試時間(2020考研)
各招生院部本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時間應不早于2020年5月10日。
02 復試差額比(2020考研)
生源充足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 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03 復試考試內容(2020考研)
1.復試采取遠程復試形式,通過統一的軟件平臺,對考生進行線上面試,面試由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要求參見遠程復試相關文件。
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核各部分所占時間由各招生院部自行確定。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滿分為50分。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2)綜合能力面試
滿分為200分。綜合能力面試應涵括各招生院部在《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對專業學位考生應重點考查其職業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 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學業、一貫表現、 科研能力、 綜合素質等情況。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院部在面試中應組織思政工作人員、導師等相關人員對考生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為線上面試,滿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是否跨學科由各招生院部在資格審查時認定), 應按照《專業目錄》公布的科目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線上面試,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土、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 的考生可以不加試。
04 總成績計算(2020考研)
1.考生復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 圖書情報專業學位)。
考生的復試成績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或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30分,均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05 調劑(2020考研)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管理類聯考考生可互相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民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和“單獨考試”不接收調劑。
7.報考我校"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服務系統
校內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及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未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經各招生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未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根據各招生院部提出的調劑需求,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統一設置我校所有擬接收調劑專業的開通與關閉時間。各招生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已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從申請調劑的考生中遴選參加復試考生。及時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通知考生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對申請同一招生院部同一專業(方向)的調劑考生,在滿足各招生院部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各招生院部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 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06 錄取原則(2020考研)
擬錄取名單確定
1.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各招生院部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2.各招生院部根據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徽{劑考生單獨排序,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資格,其名額可由各招生院部按該專業其他考生的初試成績依次遞補。各招生院部須做好自愿放棄復試資格考生的記錄。
5.全部復試工作完成后,各招生院部須將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及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的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
6.復試結束后,各招生院部須及時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布內容包括:擬錄取專業、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考生最終成績,對調劑考生、單獨考試、少民計劃、士兵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注明。
7.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研招辦將對全校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各招生院部本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時間應不早于2020年5月10日。
02 復試差額比(2020考研)
生源充足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 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03 復試考試內容(2020考研)
1.復試采取遠程復試形式,通過統一的軟件平臺,對考生進行線上面試,面試由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要求參見遠程復試相關文件。
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考核各部分所占時間由各招生院部自行確定。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滿分為50分。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2)綜合能力面試
滿分為200分。綜合能力面試應涵括各招生院部在《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對專業學位考生應重點考查其職業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 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學業、一貫表現、 科研能力、 綜合素質等情況。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院部在面試中應組織思政工作人員、導師等相關人員對考生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為線上面試,滿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是否跨學科由各招生院部在資格審查時認定), 應按照《專業目錄》公布的科目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線上面試,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土、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 的考生可以不加試。
04 總成績計算(2020考研)
1.考生復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 圖書情報專業學位)。
考生的復試成績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120分,或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30分,均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05 調劑(2020考研)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管理類聯考考生可互相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民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和“單獨考試”不接收調劑。
7.報考我校"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服務系統
校內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及校外調劑考生(初試未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經各招生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未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根據各招生院部提出的調劑需求,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統一設置我校所有擬接收調劑專業的開通與關閉時間。各招生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已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從申請調劑的考生中遴選參加復試考生。及時通過“調劑服務系統"通知考生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對申請同一招生院部同一專業(方向)的調劑考生,在滿足各招生院部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各招生院部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 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06 錄取原則(2020考研)
擬錄取名單確定
1.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各招生院部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2.各招生院部根據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徽{劑考生單獨排序,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資格,其名額可由各招生院部按該專業其他考生的初試成績依次遞補。各招生院部須做好自愿放棄復試資格考生的記錄。
5.全部復試工作完成后,各招生院部須將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及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的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
6.復試結束后,各招生院部須及時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擬錄取名單,公布內容包括:擬錄取專業、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考生最終成績,對調劑考生、單獨考試、少民計劃、士兵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注明。
7.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研招辦將對全校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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