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復試時間
2020考研: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初步定于5月中旬,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安排在5月20號之后。
2021考研:復試辦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
02復試提交材料(2020考研)
請考生提前準備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正反面);
2、2020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準考證》;
3、《政審表》;
4、《個人陳述》;
5、《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6、應屆生學籍審核材料: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至少延長至2020年7月);
7、往屆生學歷審核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長至2020年7月)或書面學歷認證報告;
8、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學歷審核材料: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擬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出具單位《定向培養證明》;
10、同等學力考生須出具補修本科6門主干專業課程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1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交《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1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復印件(加蓋公章)、《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03差額復試(2020考研)
我校所有專業均實行差額復試。學術型專業的復試比例一般為 150%,對于上線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規模,但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對于上線人數小于招生規模的專業,可按缺額數的 200%—300%接收調劑。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比例由各院系根據招生規模及生源上線情況自主確定,但復試線不得低于國家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執行同一復試線。
04復試考試內容(2020考研)
復試總成績為 250 分,內容包括:
(1)專業課筆試,滿分 120 分。
(2)綜合面試,滿分 100 分。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 30 分。
05調劑(2020考研)
一、接收調劑專業及缺額情況
可接收調劑的專業及缺額情況見原文附件一。
各缺額專業可按200%—300%比例接收調劑。
二、調劑原則
1、須符合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且英語一可調英語二,數學一可調數學二、數學三,反之不可。考生初試考試科目不得與調劑專業復試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10、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職定向考生調劑,非定向考生申請調劑,須在復試前提交《調劑申請書》和《定向培養證明》,并在擬錄取后簽署定向協議。
11、只接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調劑(注,外國語言文學專業二外僅限法語、俄語和日語)。
12、所有調劑考生均需參加調入專業的復試,包括復試筆試科目(具體參見我校《2020年碩士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06錄取原則(2021考研)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