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3〕2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并統籌協調全所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相關工作,研究確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監督復試過程,決定復試、錄取等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設在研究生部,統籌協調復試、錄取工作;編制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接收調劑考生政策及復試實施細則;開展調劑工作;組織復試專業筆試考試、考務及評卷等工作;按時、準確、規范的上報有關信息數據;受理考生關于復試的復議申請并組織調查。
(二)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各學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部門(專業)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
(三)根據不同招生專業組成若干復試小組,主要負責按照我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相關文件,實施復試具體細則和工作流程,具體負責對考生進行外語聽說能力、專業基礎知識、綜合能力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復試小組由各部門(專業)主要負責人或研究生導師中科研能力較強的在聘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組長,成員由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導師擔任,一般不少于5人,設秘書1人。
(四)疫情防控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教育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做好組考疫情防控工作。
(五)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并統籌協調全所開展碩士研究生考試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研究確定復試期間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組織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補救工作。
二、工作要求
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加強試前試中試后監管,確保復試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
(一)嚴格考生資格審查,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核驗。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四比對”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二)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實行“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三)嚴肅考風考紀,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命題、印卷、試卷保管、考點考場、評卷、錄取等工作場所每天進行消殺通風,并組織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考前3天開展健康監測。考前3天內有發熱等可疑癥狀的,應立即進行核酸或抗原檢測,檢測結果陽性的將檢測結果報告所研招辦;考試當日或考試期間出現可疑癥狀的,現場進行抗原檢測。檢測陽性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工作,考生須安排在備用考場參加考試并全程規范佩戴口罩。所內配備抗原檢測試劑盒,公共區域擺放消毒用品,可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復試
我所各招生專業均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A類考生分數線。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制訂的復試條件和錄取原則。
2、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研究生部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或檔案單位公章)。
(4)往屆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學生證、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
(5)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檔案所在地相關部門開具,加蓋公章)。
(6)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現役服役者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學歷材料。
(7)符合國家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綜合統籌考慮所屬地區和我所實際情況,各招生專業復試方式均采取現場復試。
2、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課綜合,按照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查科目范圍進行專業基礎知識考查。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由研究生部統一安排組織筆試。
(2)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由各專業復試小組組織,并認真填寫英語(口語、聽力)測試記錄表,給出成績。
(3)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主要對考生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主要學習經歷、科研和社會實踐、事業心、責任感等方面進行考核,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3、復試成績計分方法
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占50%,綜合面試占30%,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20%。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50%+綜合面試×30%+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20%。
4、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由各招生專業負責,每科加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錄取。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四)復試具體安排
采取分批復試形式。首批復試對象為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調劑系統開放之后,根據各招生專業具體情況,分批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通過面試環節直接考察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并詳細審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材料原件須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10日內寄送至我所。
(六)體檢
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在線提交近期二級甲等以上級別醫院的體檢證明。不按期提交體檢證明、不參加統一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1、調劑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堅持擇優錄取,確保質量。
2、調劑專業
物理海洋學、海洋化學、海洋生物學、海洋地質、環境科學及環境工程專業。
3、調劑條件
(1)調劑考生分數需達到如下要求:總分不低于300分,政治、英語不低于40分,業務課不低于60分。
(2)要求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我所擬調劑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涉及專業及要求初試科目參考我所2023年招生簡章,物理海洋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要求初試科目須包含統一命題科目數學。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查詢、填寫調劑志愿申請并提交,我所調劑系統開放和關閉時間提前另行通知。
4、復試通過的調劑考生,研究生部將會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發擬錄取通知,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比例(50%)+復試成績×復試比例(50%)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中專業課筆試、英語聽力和口試測試以及綜合面試三門成績任一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試成績不合格者。
4、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我所僅招收全日制考生。考生總成績按照專業分別進行分類排名,即同一專業中按照初試“業務課二”設置相同的研究方向分類進行統一排名。根據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優先錄取一志愿過線考生,調劑考生根據剩余計劃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錄取。如有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比較初試成績、初試業務課成績總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后,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所網站上公布。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所研究生部及紀檢部門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復試須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材料要由復試小組組長、研究生部及紀檢部門工作人員簽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我所將準確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親屬參加碩士生招生考試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主動匯報并回避,不得參加復試錄取工作。
(五)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如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在復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向研究生部提出復議申請。研究生部在接到正式復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出的問題做出是否屬實的結論。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學科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復議結果正式通知申請人。
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2023年3月17日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全部內容,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持續關注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