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發布,除了關心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南開大學哲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一、復試基本要求
(一)參加復試考生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符合我院復試分數要求。
(二)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權重范圍為30%。
(三)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
(四)擬錄取的考生除推薦免試生外均須參加本次復試,未參加復試的考生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方式、內容組成及成績計算
(一)復試方式:哲學院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
(二)復試內容:1. 專業素質與能力(比重70%)
2. 外語聽說能力(比重10%)
3. 綜合素質與能力(比重20%)
(三)成績計算: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確定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不再進行錄取成績的加權計算。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與報考專業相關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不合格者(每門滿分為100分,有至少一門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考核形式為筆試。對于在報名時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畢業證,報名信息不得修改,復試時仍須加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 復試安排
(一)復試網上確認
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考生復試網上確認時間:3月24日13:00至3月27日上午10:00。
網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二)復試前資格審核
考生須在3月27日前,提交如下材料電子版PDF掃描件。
1.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簽名和日期必須手寫。
2. 身份證。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有效期為3個月)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3. 從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yzwb/)下載的準考證。
4. 前置學歷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掃描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前置學歷成績單如果遺失考生可到畢業院校教務處補開或從檔案中復印)。
5. 2023屆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包括網絡教育、自考)、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 未取得畢業證(須2023年入學之日前取得,入學之日一般為新生入學年份的9月初,實際日期請以當年錄取階段發放的通知為準,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考生或網絡教育本科考生還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考生需提供準考證(丟失準考證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辦出具考籍證明或成績證明);網絡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學生證(丟失學生證的,由所在學校相關部門開具證明)。
7. 往屆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不能用畢業證替代。
8. 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 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10. 非全日制考生在復試前應閱讀并簽訂《南開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告知書》。
* 材料提交要求:將以上材料按順序匯總成1個PDF文檔,將PDF命名為:報考專業+姓名+資格審核材料,在3月27日前提交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未按期提交相關材料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當天準備材料
1. 復試費用:依據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復試費每次90元/人。
2. 復試時資格審核:請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本場復試。
3. 考生準備復試材料:請考生準備個人簡歷及代表作,代表作可為大學時期的課程作業或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等。準備份數為6份。
時間 | 事項 |
3月24日13:00-3月27日上午10:00 | 復試網上確認 |
3月27日前 | 提交復試前資格審核材料 |
4月3日 | 進行復試 |
(四)復試安排
復試及公布錄取情況將在4月3日內完成,關于復試期間進出校等事宜請等待后續詳細通知。
四、調劑
哲學院2023年哲學一級學科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上線人數大于名額數,暫無接收調劑計劃。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或未被我校錄取的,可自愿申請調劑到其他院校。
五、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的情況
1.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2.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不予錄取。
3.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不予錄取。
7. 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者,不予錄取。
8. 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錄取。
9.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入學之日一般為新生入學年份的9月初,具體日期請以當年錄取階段發布的通知為準,下同)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10. 提供虛假信息者,不予錄取。
六、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七、其他
本辦法由我院負責解釋,與教育部、天津市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為準。其余未盡事宜,參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錄取文件執行。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考生須隨時關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哲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我院將不再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復試相關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時查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學院網頁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如有問題或困難,請聯系哲學院。
南開大學哲學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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