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財科院”)按照安全、公平、科學的招生原則,并結合財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一)財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財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具體落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組織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
(二)財科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組,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專家構成,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專家組確定考核的具體內容和評分標準。
(三)為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穩進行,嚴格執行研究生招生相關規定,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財科院黨委(紀委內審)辦公室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及處理投訴。
(四)研究生復試為國家考試,考試過程中所涉及的事項均按國家秘密事項管理,其中復試試題及答案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二、復試相關規定
(一)復試比例及人數。
財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與本年度實際招生數的比例為:學術型碩士120%,審計專碩和稅務專碩均為150%;會計專碩(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230分;會計專碩少骨計劃考生參加復試的比例150%,其余專業少骨計劃考生參加復試的比例與本專業普通計劃考生相同。復試分數線詳見財科院研究生院網站《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關于公布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的通知》。考生初試成績(單科及總分)須達到所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并且符合我院招生章程公布的報考條件,方可進入復試。

二)復試方式。
財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復試地點: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28號新知大廈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請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熟悉復試流程。如有困難,請及時與財科院聯系,必要時財科院可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三)復試安排。

(四)復試內容。
1.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附件1。
2.心理素質測評。具體要求見附件2。
3.筆試和面試。各專業筆試和面試科目見下表:

(五)相關要求
1.請進入復試的考生于2023年3月17日17:00前登錄網址:https://cafs.chineseafs.org/HKCKSNewsmgr/yjsfs/yjsfsLogin.jsp,準確填報個人信息。若因未按要求填報影響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請于2023年3月19日17:00前通過考生本人銀行賬戶將復試費100元匯至財科院對公賬戶。為避免影響復試資格,請務必備注“考生姓名+報考專業+2023年碩士復試費”。銀行賬號:11211201040066663。單位名稱: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橋支行。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已繳納的復試費一律不退。
3.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4.面試科目在同一考場進行,考生中途不得離場。
5.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還須加試專業與專業基礎兩門科目,均為筆試,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
6.復試的筆試和面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與“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的及格線為60分。
7.“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區分學碩考生和專碩考生,各有側重。學碩考生包含三個考核項: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學術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專碩考生包含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職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8.外語面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采取面試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
9.復試后,財科院將按規定對擬錄取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規定取消學籍。
三、調劑
進入財科院復試的全日制會計、審計專業考生,如果未被第一志愿擬錄取,在復試合格且初試總成績不低于財科院2023年會計專碩的復試分數線230分的前提下,本著考生自愿的原則,按照總成績從高往低排名,可調劑至財科院非全日制會計擬錄取,額滿為準。調劑考生需注意,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非全日制會計只招收定向在職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應將報考類別改為“定向”,在錄取階段須與財科院及定向培養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協議。
非全日制會計考生(含調劑生)應及時查閱“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的調劑信息,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相關操作及確認,否則調劑無效,不予錄取。
四、錄取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方法。
1.學術型碩士和稅務專碩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7+復試面試總成績×0.3
2.審計專碩和會計專碩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復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0.3)×0.7+復試面試總成績×0.3
(二)錄取原則。
1.按照招生專業將錄取總成績進行排序,根據本年度招生計劃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若某專業錄取名額邊緣有錄取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初試成績仍然并列,則錄取復試“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若“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仍然并列,則錄取復試“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較高的考生。由于本年度招生計劃無法追加,如果“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并列的考生均不錄取。
2.復試科目中的“專業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或“專業能力和專業潛質”面試成績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準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錄取總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3.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準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除面試過程中的考核外,還將采取信函、電話或外調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錄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6.網上報名至開學報到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責任由考生承擔。
7.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其他
(一)財科院為非全日制會計學生統一提供住宿,請于入學報到時辦理住宿手續。
(二)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本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前調轉至財科院,方可注冊學籍。
(三)財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財科院未與任何機構、公司或個人合作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歡迎廣大考生及家長監督。請考生及家長切勿輕信他人協助錄取及調劑的宣傳或承諾,以免造成財產和精力損失。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財科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公示及監督
財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成績查詢及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財科院研究生院網站(https://yjsb.chineseafs.org)公布。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招生辦公室郵箱:cky_yzb 163.com
紀檢專用監督電話:010-88191019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本辦法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后者為準。
附件: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