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及遼寧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有關規定要求,特制定能源與環境學院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
(一)復試小組
1.成立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學科或學術帶頭人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同時協助研究生院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務工作組、復試專家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組和監督檢查組。
3.根據本院各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或研究生導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評分記錄交學院集中統一保管。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助理1名,組長由相關學科或學術帶頭人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二)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
按《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要求對參加復試學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復試前審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材料。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網報中學歷(學籍)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2.復試過程中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通過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對考生信息進行數據比對,嚴防復試“替考”。
3.所有復試考生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與1中所述審查材料按照相關通知要求一起提交,進行資格審查。
4.未進行資格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二、復試管理
(一)復試主要內容
1.專業測試
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生該環節隨機抽題作答。復試專業課考試科目名稱與官網公布的《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科目及參考書目》一致,考生可選擇其中1門,不得與初試已考專業課重復。滿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2.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3.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既往學業、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社會實踐、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滿分為15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績單、科技競賽獲獎證書、發表的學術論文與獲批國家專利證書等證明材料。
4.針對不同學科專業,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流體力學》和《燃燒學》或《環境化學》和《環境物理性污染與防治》兩門課程的考試,滿分均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時間統一安排在學院復試前,任一門課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進入學院復試程序。
5.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
6.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誠信復試承諾書》中的相關規定。
(三)復試方式
1.復試形式
采用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遠程復試平臺為釘釘,備用及輔助平臺為騰訊會議。考生無需繳納復試費。
2.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開始,具體時間由學院向考生公布。
三、復試資格條件及比例
(一)資格條件
達到《2022年全國碩士研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與項計劃考生對應總分降20分,單科不降分。
(二)調劑考生
第一志愿擬錄取完成后,在計劃仍有缺額情況下,接受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需滿足以下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調劑要求。
2.報考的第一志愿學科(類別)、專業方向應與調入的學科(類別)、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應與所調入的學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不區分數學一和數學二,英語一和英語二),自命題考試科目(即初試專業課)相同或相近。
3.本科專業為環境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環境科學、化學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等相同或相近專業。
4.在本專業調劑開放時間內填報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初試總成績分數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不考慮初試考試科目的差異),接受且確認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送的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
(三)復試比例
在國家復試分數線基礎上,嚴格實行差額復試,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
四、復試成績與錄取具體要求
(一)復試成績
1.專業測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相加,即為考生的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凡綜合面試成績低于10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或考試科目有缺考,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3.錄取時按照專業以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五、復試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對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完善對復試錄取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會同學校紀檢等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信息、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學院保證各方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時限為3天。
其它規定與要求參照《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六、咨詢及申訴
能源與環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咨詢方式:libingshuo@sau.edu.cn
本細則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負責解釋。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
2022年3月23日
原文標題:能源與環境學院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原文鏈接:http://yjs.sau.edu.cn/info/1002/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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